文宸苑项目8月份暖场活动执行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文宸苑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宸苑(****-******-**-**-******)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8月份暖场活动执行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1项目名称:文宸苑项目8月份暖场活动执行服务
2.2磋商编号:*****-**-**-***/F
2.3采购范围:文宸苑项目8月份暖场活动执行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项目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2.5服务期:**天,每场活动举办时间由甲方实际通知为准;活动布场及活动物料供应需在每场活动举办前*天**:**前完成。
3.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具备类似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6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从****年8月8日9时**分到****年8月**日**时**分
4.2获取方式:
(1)请于****年8月8日9时**分到****年8月**日**时**分,发送资料邮件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须整体打包为1个单独的***发送,发送资料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响应文件*律不予接收。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层)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1磋商时间:****年8月**日**时**分
6.2磋商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层)评标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采 购 人:**************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高铁东城销售中心*楼
联 系 人:邱 悦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层
联 系 人:***、夏红娟
电 话:****-*******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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