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湛江-****-****年乌石终端提油港作拖轮服务公开资格预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有限湛江-****-****年乌石终端提油港作拖轮服务公开资格预审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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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为满足湛江分公司乌石终端提油作业需求,租赁为乌石终端提供提油作业支持服务的港作拖轮1艘(含船员),船舶主机功率匹配在大于等于******,小于******。
招标范围:
有限湛江-****-****年乌石终端提油港作拖轮服务公开资格预审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开标时,资质信息需在公开阶段公开): (1)申请人本次投标船舶(1艘)应具有由国家海事管理部门或船舶登记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颁发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该船舶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申请人具有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颁发的《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认可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不具备该证书,申请人需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由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颁发的《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认可证书》。 (3)申请船舶与船东的关系:要求服务船舶必须是自有船舶或光船租赁,符合下述情况之一:1)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申请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大于等于50%;2)若申请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申请人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申请人有上述2情况时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取得“光船租赁期限”应覆盖与招标人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 (4)申请人管理同类型的船舶规模不少于3艘(包含本次投标船舶),“同类型船舶”具体要求:1)提供的船舶所有权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中“船舶种类”及“船体材料”要与本次投标船舶的“船舶种类”及“船体材料”一致,且“船体材料”必须为钢质;2)船舶具备顺拖和倒拖能力;3)船舶推进器类型为全回转推进器。 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1)提供3艘船舶所有权证书(全部页面)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全部页面),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对应3艘船舶的拖力测试报告;3)提供对应3艘船舶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 (5)申请人本次投标船舶(1艘)应满足以下要求:1)船舶主机功率应大于等于5000HP,小于6000HP;2)船舶具备顺拖和倒拖能力,投标时提供对应船舶的拖力测试报告;3)船舶推进器类型为全回转推进器,投标时提供对应船舶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4)对应船舶船龄小于等于20年(船龄以2024年9月1日为计算节点);5)申请人需承诺船舶作业期内,船员配员须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所有船员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的要求持有与其职务相对应的有效《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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